筆譯ettoday
https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80221/1102859.htm
抄襲就是剽竊! 北美洲傳授協會:別再為管中閔護航
2018年02月21日 12:50
活中間/綜合報導
管中閔的論文剽竊事務蓋住了校長之路,雖然台大學術倫理委員會注解「沒有問題」,但
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認為,遴委會提出的來由「只是為管中閔護航罷了」,很多年輕人
就是學會了台灣傳授這種「寫論文」的體式格局,在美國念到被退學,再不更改「人材都毀了
」翻譯
北美協會默示,在論文一出現問題時,教育部給了機遇讓台大查詢拜訪,但台大學倫會卻提出
「不屬公開出書之論文,無需進一步探究是不是涉有剽竊」這類結論,不單自貶中研院舉辦
了6年的國際學術會議,當做「學者來閒聊互換定見」的場合,還暗指是學生剽竊老師,
讓人傻眼。
北美協會指出,在公然徵稿的啟事上,主辦單元清楚標示會議的偏向是「促進跨範疇的學
術合作」,對學術資源的分派與政策的影響,只要看把守中閔身上動輒有億元經費起跳的
跨領域研究計畫就知道了;學術規範可以是以馬虎嗎?即使是校內或系內的學術敷陳,也
沒法容忍教授拿學生的研究功效,當做本身研究功效。
北美協會也表示,台大學倫會說「會議中所揭橥論文,並未有任何事前的同儕審查或其他
形式審查」,但徵稿的啟事上,清晰指出「截稿後一禮拜,投稿者會收到論文審查結果通
知」,明顯公開說謊;再來,該會議有集結成冊,屬公開領域,所有人均可查閱,天然要
嚴守學術倫理。
北美協會感嘆,台大倫委會淪為只為一人的權位辦事,執意護航、不講邏輯,指鹿為馬,
台大身為國內高教龍頭,未來面對學生功課或期中報告,掛名剽竊,若何教誨?在協會老
師們任教的過程中,見過很多台灣一流大學卒業的優異學生,在美國肄業過程中因陳訴的
不妥引用,以剽竊認定遭到退學,這些都是台灣教員的罪惡!
北美協會表示,在已失去他律的環境下,不再等候台大學倫會對本案客觀處理,希望主
管機關拿出擔任、台大學倫會依本身的《學術倫理案件處置懲罰要點》第5點,承認此爭議在
準校長與倫委會委員的權利關係下,已不合適審理此案,有充實的重大事由,交由校外之
其他公道機構來審議翻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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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
本文引用自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NTU/M.1519214358.A.B0D.html有關各國語文翻譯公證的問題歡迎諮詢鉦昱翻譯公司02-23690937
- Mar 17 Sat 2018 19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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